题:随着命理研究新风的兴起,命理各派江湖豪杰林立;有追溯新方的,有回归古法的,这是于理;亦有每日统计的,亦有每日免费于群里一测的,这是逐例。但依杨易德以为:理无例则空有理,例无理仅空为例。即单独研究任何一个单方面都只会使得命理学停滞不前。但是,精力毕竟有限,是先把更多的精力用来研究命理为好,还是先研究命例为上呢?
其实,命理学,云命理学。不过今天学者们可能更多的逐例一些;往往忽视了理。而今天的命理学又分为各种门派,门派亦只是被这么称呼而已,大体分为“江湖派”、“学院派”等,但总结起来又终究不过是一体。
即命理学其实本无门派,好比单纯的“理”和单纯的“例”毫无意义一样。“江湖派”表面是研究“命例”为主的,实质不过是所谓“学院派”的理为基础来进行;而后者,也要依照前者的“例”为依归。即任何一“派”,其都脱离不了任何一“派”的关系,那么,肯定是任何一派都不会单纯只研究自己的东西了:故亦不会有真正所谓的“自成一派”。
故“所谓门派之见”,看似将其他们明显的界定,实际”研究例者亦追理”、“研究理者亦难免逐例”。并无法真正将它们所作所为实质区分开来。他们总归都是要研究命理学的,但命理学却必有“例”、“理”,两者缺一不可。
不过,杨易德以为:穷究“命理”之事,还是比苦研“命例”更为紧要。为何?“命理、命理”,当“以理为先”;此是其一。历来命理学者也是以“理”为当初发源的一门学问,此是其二。如果我们放眼古书,更是不难发现:并不是所有的古籍中各种结论都是以“例”为主的,而很多时候,往往又会附上一些仅仅通过“理”推断出来的句子,——却并未附案例。但专门研究案例的人又在运用古籍的时候,还是会套用这些仅仅以理推断出来的句子,类似这种情况之不胜枚举;原因何在呢?
实际上,今人研究命例又看古理时是根本忽视了一个关键因素,即:理不通,则例实无用。所以看似“把大好时间用来研究命例”之颇为勤快的行为,往往又只是在降低案例真正的价值。
因此,理一错,单纯研究命例一万个都没用;因这门术数在最发展最初时候,其最根本的结论并非全部都是通过“例”之统计而来的,自古以来皆是建立理在先,而当把理写出来后,再让后人一代一代去验证并且更正、修正而逐步完善。后代的书籍中的案例,亦更不过后人依理而填充,却并无法证明先前的所有理都是正确的,更无法证明先前的所有理都已经研究得俱全、通透、足够。更无法证明理就不需要研究了,更不需要发展。
是故,我们既然谈研究命理,则自然要懂得,当研究透彻了“理”才能更好地研究“例”,才能把例真正发挥到它的实处。因为前者乃是术中看术,后者是本着道中看术。自古以来,术无道并不成术,而道无术却仍旧成道。又如“善易者不卜”所云云,乃是以道中知术,故无术胜有术之故。
所以,研命切需要先明理;明理乃是学命之先道。那道是什么呢?书中的道理之根本;必须要吃透。哪句断语为什么它要那么说?如果不明白这点却又只能生搬硬套在先,完全脱离了事物道之根本;则仅仅是以术中看术,即使再加倍使劲地研究,到头来仍不过是会发现一场空,于研究者更毫无帮助;不仅仅是一点用都没有;更于研究者甚至因此而退步。这都是因为:命例和命理之不可完全等同性,且在于无理之命和有理之例乃天壤之别。仅仅研究命例不穷究理之根本,乃无法避免用错误的思维推算出真正正确的答案。
另外,我们要翻开先贤的书,更一目了然:越古老的书籍案例越少;也就是说,历来都是“先有理,后有例”的,这也恰恰是整个术数发展的自然规律。而这种规律需要遵循。即:只有把理弄通了才能去研究例,这样命学才有发展和继续。否则:永远只能停留在术中看术,名为研究命理,实已经远远脱离于命理之道,仅是浪费时间而矣。
而且,例是相对应理而言的,倘若研究例,则更要例不经典不究。要细致研究每个例致通透;则例要通透却又一次要明理在先。理若不通,则例子一万遍,于是对应一万个歪理;便也只会走火入魔而已。
故“理”远比“例”更重要,那是因为命理学并不是单纯的统计学、验证学问;而是很多由道理促成。——它也并不像西方科学一样,它的第一步亦并非是直接通过重复实践得出一个可以使用N次的结论。更是相对哲学性与抽象性之理在先,先把理推出之结论在前,然后再在运用时候囊括其中。但它改变不了的一点事实就是:亦要遵循“测得准”与“测不准”原理。
什么是“测得准”与“测不准”原理呢?即单纯的研究命例,不深究命理始终是错误的;研究一万个命例都没用。无非是用“测得准”原理反推事物的根本。而原理没通的话;根本无法穷究事物的根本。好比牛顿,按这种思路,则他被苹果砸一万次,可能都不会明白是因为有了万有引力才有了事物的这些现象,而不是有了这些现象才导致有了万有引力。所以:直接去研究万有引力比埋头一颗一颗树上去数、去寻找“苹果为什么落下来”的原因更重要。
换句话说:这也正是命理学为什么进步缓慢的原因。因为大家历来都只在术中看术,而不是在道中看术导致。西方科学为什么几百年的历史就能如此进步神速呢?那都是因为:他们可以不断积累,并在先前的任意一个道理上作为基础,而在先前任意一个真正正确公式上再建立下一个公式致使。当理论逐步完善再去论证,方再去更快的达到效果,并且推测出下一个正确的理论。这时候恰是需要研究例发挥作用的时候。而“例”,则仅仅只是为了验证“理”之公式正确与否而进行。但公式从何而来呢?又绝对不是从“例”而来,而是先有“理”之假设在先,假设之后方需要验证。
此外,从命理学涵盖的“测得准”与“测不准”(不易和变易)之原理来说。辩证性比较强,所以它又是没有通用公式的。这点是它的优处,也是它的缺点。这个优点好处是可以让它超越科学的思维;并跳出科学的框框去看待宇宙万物,即甚至用最高级的宇宙哲学思维,颇为独特。但是缺点却是:过于抽象,思维中间就难免有不少错误的地方,其通过少量的案例并无法得到真正正确的答案。
所以,先穷究命理远比命例更重要,即:第一步是要先纠正错误的思维、思想在先;或说至少要筛选一遍错误的歪理;把理之管道疏通,再去对应研究案例。最后才能将两者合一而得出正确的结论。否则,往往只会得出歪理。比如:“若以命产自于鬼神,而非星宿”之说去测一卦之爻,往往仅从起卦方法上就可能会截然不同,结果也自然有差异。若以“鬼神”占卜,则重在仪式,以“星宿”占卜,则重在时间和意念能量。而此究竟谁对谁错呢?在此分歧未明之情况下,即使案例越来越多,亦不过使其理终会越来越歪。这都因为:只是研例,并未穷理;则必然有缺憾。
另外,“命理学”并不是“命例学”——它也并不是西方科学,无法单纯的仅仅通过命例达到一切的结论。而它的范围更广,它的抽象性更强,它的辩证性更多,它的哲学性更深。它很神秘,却又捉摸不透;它更滑头,你难以一下子抓住它的“七寸”;倘若抓住了,往往你才发现:它的真相是那么的朴素、简单,其中所涵盖的道理,原来又仅仅只是原先所推测的那个“常理”而已,并不一定需要从众多“案例”中得来。
结语:所以一旦某些事物真相公布于天下,你可能就知道了并且会感叹:若能早日深明此理,则一切结果本毫无令人大惊小怪之处可言,又何必要费劲千辛万苦走十万八千里去寻找那些“案例真经”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