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经》第六十八章:“善为士者,不武。善战者,不怒。善胜敌者,不与。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,是谓配天,古之极也”。
杨易德感悟:
——我们越擅长的东西,应该越是以无来对待。与“穷寇莫追”的原理差不多。若过于在乎发挥自己最大的长处,呈现长处发挥时候最大的常态,致敌人于死地,却不知道敌人于死地一定会拼死反抗,反而能够“死地而后生”。所以做人做事不可以过极,物极必反。也不要把人逼到绝处。这是“无”的功效。
只要我们有“无”,做人做事就不会过绝,即使再擅长做士兵,也不会轻易动武(一旦遇到更厉害的了,连自己最长处都保不住了,平添灾祸);即使再擅长战斗,也不会怒火中烧(往往下一步就会生置敌人于死地之心,反倒逼迫敌人绝境反击从而害了自己)。擅长战胜对手的,从来不需要在形式上去较量,好比前几天在知乎看到的一群人为了紫微斗数的一些名号掐架,他们都没有战胜对手,因为他们输给了自己。真正善于用人的人,是要把自己放于更低的位置的,充分放权与尊重才能真正让大才发挥它的作用。
把自己最擅长的东西用得好的人,都不会在外在形式上走极端。而是像这样,走不争之德的路线,这样做才是合于天道,擅长用人用己的人。这样的人自古以来是最牛逼的。